为认真做好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身上,根据《员工处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员工个人申请和班级评议情况,经学院审核,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基本完成,现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反映,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班级、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邓老师,石麟401A室,电话:88130365,邮箱:1449358704@qq.com。
数据公司
2023年10月8日